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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8-05 08:58    点击次数:66

    港股配资招商 为自动驾驶立法,迎接新产业变革

      ■ 社论

    主题1:再生循环,低碳发展——全球低碳发展背景下的再生循环之路

      这是北京关于自动驾驶的首次立法,从中也可见北京对自动驾驶未来的雄心。

      “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跑网约车。”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可应用于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以及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的开放。

      这是北京关于自动驾驶的首次立法,并通过这种形式规划了事关自动驾驶未来的方方面面,从中可见北京对自动驾驶未来的雄心。

      如果说,之前人们对自动驾驶的印象还停留在“未来科技”“道路测试”等高端范畴的话,那么,这次北京为自动驾驶立法,则意味着“自动驾驶”正在离真正进入普通人生活越来越近了。

      也正因此,才迫切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提前建立规范。其中就包括了舆论最为关注的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比如,条例就明确,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未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现行规定承担责任。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属于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自动驾驶这个新兴事物立法,其实不只是北京所面临的问题,也是整个时代所要面对的问题。从全国层面立法来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尚缺乏无人化车辆上路的相关规定,将来因应新形势对道路安全法进行修订当不是悬念。

      毫无疑问,从政策到法规,从地方立法到全国立法,是自动驾驶进入寻常百姓生活的必由之路。这包括行为规范的调整,也包括一些政策禁区的放松与打破。另外,还有网络安全和隐私等原本传统汽车领域不存在的新问题,也需要法律来进行提前规范。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国情原因,国内的自动驾驶立法虽相对谨慎,但我国有政策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当前推动的自动驾驶立法上,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形成后发优势,同时还可以在立法中涵盖更多范畴,体现制度优势。

      在国内,据说武汉因其超越美国菲尼克斯和旧金山,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区之一,正在冲击“自动驾驶第一城”。而国内有此雄心的城市,不止武汉,北京上海深圳等也都各有优势。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试点城市。北京、上海、武汉和深圳等,均在其列。

      围绕自动驾驶可分为技术竞争、立法竞速、商业场景竞争和基础设施竞争。在自动驾驶技术上,我国位于第一阵营,未来还可以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自动驾驶深度融合方面的领先力争竞速超车。北京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色。

      以立法的形式,以国家的力量致力于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提升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覆盖率、促进数据共享等,将为未来的各种自动驾驶商业场景落地营建出一个领先的外部环境,形成我国在自动驾驶领域的独有竞争优势。

      自动驾驶背后,是人工智能产业,是汽车产业,是新能源产业。对北京而言,则是高精尖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是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事关北京未来发展的新引擎,自动驾驶与基础设施建设融合,也能大幅提高北京城市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正因其牵涉面如此广泛、其影响如此之深远,北京这次征求意见稿才更需要更多公众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力争使最终落地的条例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助力其描摹的未来生活图景早日成为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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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桐 港股配资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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